历史官职 > 征收课税所 官署名。简称课税所。元朝太宗二年(1230)置,共分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阳、真定、东平、北京、平州、济南十路,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掌各路内赋税征发与转运等务。长官为正、副使。 征收课税所相关 魁帅魁率媵臣锦衣卫都督锦衣卫指挥使锦衣卫亲军指挥使司解印解绶解龟解冠新科新野君新运粮提举司廉吏慎将寝令塞路塞曹史塞曹掾史辟召辟士四科群司群后群牧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𫌨 每日一成语:匿迹潜形 每日一词语:撲鄧鄧 每日一诗词:口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