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征收课税所 官署名。简称课税所。元朝太宗二年(1230)置,共分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阳、真定、东平、北京、平州、济南十路,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掌各路内赋税征发与转运等务。长官为正、副使。 征收课税所相关 残贼之吏殄寇郎将殄寇中郎将殄寇折冲都尉殄寇果毅都尉竖臣竖宦省长省政府省议会尝药贱臣品级品官哈资(子)伯克哈喇鲁万户府拜爵秋官司寇重侯重黎重将狱狱史狱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𣥨 每日一成语:费厄泼赖 每日一词语:景云 每日一诗词:饭金鸡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