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尚方司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太宗时曾设。顺治十一年 (1654) 复设。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十二年改设尚方院。 官署名。尚方在汉代是掌御用刀剑及宫中玩好器物造作的机构。清太宗时仿古制置尚方司,顺治初年设内务府后不设尚方司,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十月复设,为十三衙门之一。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与其他十二衙门同时裁撤。参见“十三衙门”。 尚方司相关 外学辟雍丞武学学谕典给国子监绳愆厅国子监博士厅国子监典簿厅国子监典籍厅国子监掌馔厅国子监档子房国子监钱粮处将作大令营缮大匠营缮少匠明资匠左校署令丞右校署令丞中校署令丞甄官署令丞司津使者舟楫署令丞漕正漕史河渠署令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𡝈 每日一成语:计穷力竭 每日一词语:衰蓬 每日一诗词:感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