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尚方司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太宗时曾设。顺治十一年 (1654) 复设。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十二年改设尚方院。 官署名。尚方在汉代是掌御用刀剑及宫中玩好器物造作的机构。清太宗时仿古制置尚方司,顺治初年设内务府后不设尚方司,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十月复设,为十三衙门之一。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与其他十二衙门同时裁撤。参见“十三衙门”。 尚方司相关 境吏太乐令丞清商令丞大予乐令丞八佾舞太祝令丞庙祀令丞太宰令丞太史令丞治历大典星望气望气佐均官长丞高庙仆射庙郎寝郎园令丞陵食监廱太宰令丞五畤尉廱太祝令丞赞飨太学博士祭酒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𩩸 每日一成语:纵情遂欲 每日一词语:独力 每日一诗词:题成都玉局观孙位画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