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改注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另射他阙,称改注。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均须退回原任,另行指射其他窠阙,称为改注。 改注相关 承华监长丞承应小底局承运库大使承发司管勾典城典郡典签(籤)典牧典礼典籍典设局典药局典饮局典属国丞典属国候典农纲纪典弩都尉典试委员会典属国都尉宝藏局宝章阁学士宝泉提举司审判长审判庭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𢕊 每日一成语:辞简意足 每日一词语:寫似 每日一诗词:有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