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诏授 官制用语。即下诏除授官职,适用于较高级官员的任命。《隋书·百官上》: “(南朝陈定官品并遵梁制) 为十八班,而官有清浊,自十二班以上并诏授,表启不称姓。自十一班至九班,礼数复为一等。” 诏授相关 总统府人事处总统府会计处总统府统计室典玺官总统府参议总统府编审国策顾问委员会战略顾问委员会稽勋委员会临时执政临时执政府临时执政府军务厅临时执政府秘书厅临时执政府武官处临时执政府收发处临时执政府指挥处临时执政府庶务处临时执政府翊卫处临时执政府礼官处临时执政府医务处临时法制院北京军政府陆海军大元帅国务院秘书厅首席秘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𡇓 每日一成语:一代不如一代 每日一词语:危岭 每日一诗词:赋双溪阁用蔡君谟诗声字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