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佥都御史 官名。明洪武十六年 (1383) 置,为都察院正官,左、右各一人,初正五品,十七年升正四品。建文元年 (1399) 革。成祖即位复置,南京都察院亦置,无左职。佐都御史、副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又称“佥院”。 官名。明代都察院设此官,地位仅次于都御史和副都御史,居第三位,掌纠察弹劾、明辨冤枉等事。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 佥都御史相关 院辖市族尹乡遂组织乡学乡校族党室乡帅县帅书社邻里大都小伯分封制外服史䌁史封疆官三亳尹阪尹夷微卢烝咸阳令左右内史三辅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𡽱 每日一成语:无妄之灾 每日一词语:天悬地隔 每日一诗词:正仲思归作篆畦今夜月十诗非篆畦月乃雁苍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