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大理院正卿

官名。清末大理院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二品,特简。掌总理全院事务,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


官名。清末设置,为大理院的长官,见“大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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