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巡警道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为衙署。 官署名。清称警察为巡警,在各省设巡警道,类似后来的警察局。 巡警道相关 大详稳司军校大详稳司队帅护军司卫军司徒诸路兵马都统署诸路兵马副统署诸军详稳司诸军详稳诸军都虞候诸都部署司某兵马都部署某兵马副部署某兵马都监某都部署判官诸指挥使司某军副指挥使某军都监诸统军使司行军都统行军副都统行军都监都押官副押官先锋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𧿉 每日一成语:平价和售 每日一词语:攝下 每日一诗词:渔家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