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巡警公所 官署名。清末各省巡警道衙署。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设。置巡道一人,下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科。各科置科长(正六品)一人,副科长(正七品)一人,科员(正八品)若干人。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宜。 巡警公所相关 丞相从事吏丞相大车属军谋吏记室掾史主簿祭酒黄閤主簿东閤祭酒西閤祭酒閤下令史板行参军兼行参军长兼行参军板参军公府西曹西曹掾属左西曹掾属西曹参军公府东曹东曹掾属东曹参军公府集曹集曹掾属公府奏曹奏曹掾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䫩 每日一成语:以半击倍 每日一词语:大眾 每日一诗词:又两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