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纪录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得以纪录。分为三等,分别为纪录一次、二次、三次。与加级合计则共分十二等。可抵销降罚,纪录四次抵降一级,记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官升则准随带,有级则改为纪录,准随带加级者不改。参见“加级”。 纪录相关 兵府兵工署兵曹史兵马掾兵站总监兵部左右侍郎兵马司都指挥使护军使护军司徒护军监军护羌长史护羌司马护羌从事护羌将军护苑使者护田校尉护乌桓长史护乌桓司马护乌桓从事护都水使者护羌中郎将护越中郎将护蛮中郎将护西域副校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𨽧 每日一成语:比肩系踵 每日一词语:恅愺 每日一诗词:菩萨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