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弃人用犬 并列 有人不用而养犬为己用。语出《左传·宣公三年》:“公嗾犬獒焉,明搏而杀之,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贬义。用于描写昏庸荒唐的行为。 弃人用犬相关 鸿爪雪泥鸿留爪鸿盘鸿磐鸿稀鳞绝鸿羽鸿舂鸿过雪鸿逵鸿避弋鸿都之事鸿都买第鸿门鸿陆鸿雁鸿雪鸿雪踪鸿音鸿飞冥冥鸿飞雪爪鸿鱼鸿鳞鸿鳦满纸鸿鹄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𪗵 每日一成语: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每日一词语:准頓 每日一诗词:闵谗狡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