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定婚收继 其他 定婚后男死,由其弟继娶。《元史·典章》18:“未婚,男因病身死,欲令次男赵自当收继,不肯事,省部相度,终是已定妻室,亦合钦依圣旨,山叔收阿嫂事理,接续施行。”△多用于婚姻方面。 定婚收继相关 投水中投桃报琼投桃李投辖攀辕投辖饮投虚刃投章甫作文身突黔突黔席暖突无凝烟 席不暇暖图画凌烟阁图南路图南鹏图南因风图南远图南志涂泥涂山诸侯徒有壁屠伯屠龙计策屠狗功名屠狗人屠沽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𢌻 每日一成语:有事之秋 每日一词语:丹凤诏 每日一诗词:小游仙(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