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三曹对案 主谓 三曹,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证人。对,对质。案,案件。审案时原告、被告和证人同时到场,进行对质。《红楼梦》28回:“一个偷情,一个寻拿,拿住了~,我也无回话。”△用于法庭审案程序。→三头对案 三曹对案相关 隐然敌国隐豹隐金华隐锻炉隐雾隐鳞隐鳞戢羽隐鳞戢翼隐鳞藏彩隔墙闻隔江桃叶隗台隗嚣泥隗在燕隗始隗炤版隙中驹隙驷隙驹障尘扇障扇遮尘障西风隼旗隼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𧳳 每日一成语:鼻孔辽天 每日一词语:凋讹 每日一诗词:游天台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