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拿贼要赃,拿奸要双 其他 捉贼要以赃物为证,捉奸要有成双的人证。意谓定人罪名须拿出证据。元·李致远《还牢末》1折:“那梁山泊果然有个李逵,原来孔目结交贼人! 二嫂,你晓得~,如今那匾金环子在谁人收着?”△多用作论罪应有真凭实据的用语。也作“拿贼拿赃,拿奸拿双”、“拿贼要赃,捉奸要双”。也单作“拿奸拿双”。 拿贼要赃,拿奸要双相关 石牛开道砌末研京练都砧杵砭鍼破壁燎火破壁飞去破的破颜微笑砺戈硃卷硕儒确磊碎碧碗脱碧落磨杵作鍼示寂示疾礼不下庶人礼乐为钩礼防社燕秋鸿祁奚荐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𥅡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诏志 每日一诗词:题太白五松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