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罚弗及嗣 弗:不。及:连及。嗣:后嗣、子孙。惩处有罪的人,不株连其子孙后代。《书.大禹谟》:“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 主谓 有罪不罚及子孙。《尚书·大禹谟》:“皋陶曰:‘帝德罔愆,临下以简,御众以宽,~,尝延于世。’”△多用于惩罚恰当方面。 罚弗及嗣相关 首丘首丘依风首丘志首丘怀恋首善首善之区首善之地首山薇首碎秦庭首阳首阳蕨首阳薇首阳饥首阳饿香令香传贾娘手香兽香国香寄韩寿香山九老香山还带香水锦帆香红软香花供养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𡪂 每日一成语:倡条冶叶 每日一词语:籠絆 每日一诗词:挽上官茂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