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罚弗及嗣 弗:不。及:连及。嗣:后嗣、子孙。惩处有罪的人,不株连其子孙后代。《书.大禹谟》:“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 主谓 有罪不罚及子孙。《尚书·大禹谟》:“皋陶曰:‘帝德罔愆,临下以简,御众以宽,~,尝延于世。’”△多用于惩罚恰当方面。 罚弗及嗣相关 人心不足蛇吞象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人心隔肚皮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人怕出名猪怕壮人惟求旧,物惟求新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无害虎心,虎无伤人意人无害虎心,虎有伤人意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人未易知,知人未易人死不知心人比黄花瘦人焉廋哉人生一世间人生一世,草生一秋人生几何人生天地间人生如梦人生如白驹过隙人生自古谁无死人生识字忧患始人生面不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𧖧 每日一成语:梦熊之喜 每日一词语:變換 每日一诗词:送长沙韦明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