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笞杖徒流 笞:用竹板或荆条打人的刑罚。杖:用木棍打人的刑罚。徒:服劳役的刑罚。流:流放、充军。旧指死刑以外的四种刑罚。泛指因罪受刑。语本《新唐书.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二曰杖……三曰徒……四曰流……五曰死。” 并列 用竹板或荆条打,用木棍打,服劳役,流放充军。泛指因罪受刑。语本《新唐书·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二曰杖……三曰徒……四曰流……五曰死。”元·张养浩《双调·雁儿落兼得胜令》:“往常时狂痴,险犯着~罪。”△用于刑罚方面。 笞杖徒流相关 马公帐马公礼乐马前草诏马南郡马卿壁马卿壁立马卿多病马卿贫马去马归马后大练马埒编金泉马头无角马头生角马头觅角马家大练马少游马嵬袜马帐马当山下风马当风马息华山马愿如羊马慵立仗马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𩔅 每日一成语:拭目而观 每日一词语:說媳婦兒 每日一诗词:大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