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笞杖徒流 笞:用竹板或荆条打人的刑罚。杖:用木棍打人的刑罚。徒:服劳役的刑罚。流:流放、充军。旧指死刑以外的四种刑罚。泛指因罪受刑。语本《新唐书.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二曰杖……三曰徒……四曰流……五曰死。” 并列 用竹板或荆条打,用木棍打,服劳役,流放充军。泛指因罪受刑。语本《新唐书·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二曰杖……三曰徒……四曰流……五曰死。”元·张养浩《双调·雁儿落兼得胜令》:“往常时狂痴,险犯着~罪。”△用于刑罚方面。 笞杖徒流相关 飘藩坠溷飘香荀令飞书代鲁连飞云五朵飞仙舄飞凫飞凫仙令飞凫仙子飞凫令尹飞凫王令尹飞凫舄飞凫贤令尹飞升鸡犬飞天飞奴飞将数奇飞将难封飞屐飞抢笑鹏飞杖锡飞梁尘飞梦到扬州飞梭飞檄愈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𥼅 每日一成语:不祧之宗 每日一词语:遐厲 每日一诗词:鹊桥仙 大雨 以上二首见静齐至正直记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