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笞杖徒流 笞:用竹板或荆条打人的刑罚。杖:用木棍打人的刑罚。徒:服劳役的刑罚。流:流放、充军。旧指死刑以外的四种刑罚。泛指因罪受刑。语本《新唐书.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二曰杖……三曰徒……四曰流……五曰死。” 并列 用竹板或荆条打,用木棍打,服劳役,流放充军。泛指因罪受刑。语本《新唐书·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二曰杖……三曰徒……四曰流……五曰死。”元·张养浩《双调·雁儿落兼得胜令》:“往常时狂痴,险犯着~罪。”△用于刑罚方面。 笞杖徒流相关 别有心肠别有肺肠别杖别浦别立机杼别骓别鸡群别鹄别鹤别鹤弄别鹤怨别鹤离鸾刮目相看刮目相见刮目视之刮眼膜刮骨傅药刮骨疗毒到尾蔗到门题凤刺刺不休刺史天刺史帷刺史葡萄酒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㲈 每日一成语:木讷寡言 每日一词语:楚纩 每日一诗词:赋家山夕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