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生杀之权 掌握别人死活的权力。汉 荀悦《汉纪.哀帝纪上》:“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明 刘基《蛇蝎》:“天生民不能自治,于是乎立之君,付之以生杀之权。” 见“生杀予夺”。鲁迅《而已集·读书杂谈》:“往往有人误以为批评家对于创作是操~,占文坛的最高位的。” 生杀之权相关 延陵延陵剑延陵听乐延陵子延陵心延陵挂剑延陵解剑延陵让剑延陵许剑廷尉客廷尉张罗廷尉门建家建极开三面恩开三面网开口不言钱开捕寇网开汤网开汤罟开祝网恩开网开门见雀罗开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𠧗 每日一成语:失张冒势 每日一词语:异党 每日一诗词:春莫双清亭小酌怀张孟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