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混为一谈 把不同的事物混在一起,说成是同样的事物。梁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吾国民之大患,在于不知国家为何物,因以国家与朝廷混为一谈。”鲁迅《致王志之》:“‘通信从缓’和‘地址不随便告诉’是两件事,不知兄何以混为一谈。” 述宾 把性质不同的两种人或事物当作性质相同的一种人或事物来谈。梁启超《政闻时言·读宣统二年十月三日上谕感言》:“西方学者有恒言,法律现象与政治现象不可~。”△贬义。用于对人对事的不当分析。也作“并为一谈”、“混作一谈”。 混为一谈相关 安份守己安分守命安分守已安分守常安分守拙安分守理安分循理安分随时安危与共安危相易安国之道,先戒为宝安国宁家安国富民安土息民安堵如常安如太山安如盘石安安分分安安稳稳安安逸逸安安静静安定团结安富恤贫安居乐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𩡷 每日一成语:沿流求源 每日一词语:呵咄 每日一诗词:到新定后却寄苏州蒋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