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混为一谈 把不同的事物混在一起,说成是同样的事物。梁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吾国民之大患,在于不知国家为何物,因以国家与朝廷混为一谈。”鲁迅《致王志之》:“‘通信从缓’和‘地址不随便告诉’是两件事,不知兄何以混为一谈。” 述宾 把性质不同的两种人或事物当作性质相同的一种人或事物来谈。梁启超《政闻时言·读宣统二年十月三日上谕感言》:“西方学者有恒言,法律现象与政治现象不可~。”△贬义。用于对人对事的不当分析。也作“并为一谈”、“混作一谈”。 混为一谈相关 述而不作,信而好古退思补过退有后言退藏于密退食自公适我无非新逍遥乎文雅之囿,翱翔乎礼乐之场逝将去汝逝者如斯,不舍昼夜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逢山开路,遇水叠桥遏密八音遑恤我后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道之将行也,命也;道之将废也,命也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心惟微遗佚而不怨,阨穷而不悯遗子黄金满籝,不如一经遭家不造遯世无闷邦国殄瘁邦家之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𤭱 每日一成语:评头论足 每日一词语:灪滃 每日一诗词:林贵州哀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