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明刑不戮 战国秦.商鞅《商君书.赏刑》:“故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 刑罚重执行又坚决,百姓便不敢以身试法,所以说刑罚严明了就不需要杀戮。后因以“明刑不戮”或“明刑无刑”形容严明法治的重要。 主谓 戮,杀。刑,法律制度。公民对法律了解,就不会轻易犯罪,被杀戮的事就不会发生。《商君书·赏刑》:“故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褒义。多用于政治生活方面。 明刑不戮相关 曝麦读曲江宴曲终奏雅曲肱北牖曲肱枕曲蘖曲高和寡曳尾涂中更上一层楼曹、谭取灭曹丘生曹刘曹刿说曹卿礼公子曹参趣装曹参酒曹吴笔意曹国麻衣曹娥投江曹柯之盟曹社之谋曹蜍李志曹蝇曼倩三冬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𩗊 每日一成语:妙手偶得 每日一词语:圖記 每日一诗词:山寺(一作中)老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