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事不宜迟 事情要抓紧做,不应拖延。《三国演义》三回:“〔吕〕布沉吟良久曰:‘吾欲杀丁原,引军归董卓,何如?’〔李〕肃曰:‘贤弟若能如此,真莫大之功也!但事不宜迟,在于速决。’”梁斌《播火记》一卷一:“姑娘,事不宜迟,快走!快走!” 主谓 宜,可以、应该。事情不能拖延。元·贾仲名《萧淑兰》4折:“~,收拾了便令媒人速去。”李英儒《野火春风斗古城》:“我看,~,我们打算回避一下,请高司令马上下命令。”△多用于描写事情的紧急状况。 →事不容缓 缓不济急 ↔从容不迫 急脉缓灸 事不宜迟相关 嗜梨誓墓志誓以柏舟收兵铸金人手额手扳支颐手谈手握灵蛇手援手折垂杨手之舞之 足之蹈之守笔砚首鼠首阳采薇首阳路首阳粟寿星受恩始隗受一大钱受褚授寒衣授衣时节绶仍黄绶若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𠫰 每日一成语:宵旰图治 每日一词语:遗哀 每日一诗词:和圣制蜡梅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