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季冬诛 《汉书.司马迁传》:“司马迁《报任安书》:今少卿报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上雍,恐卒然不可讳。”唐.颜师古注:“不可讳谓安死也。” “季冬”为冬季的第三个月,即农历十二月。汉代每年于十二月处决犯人。后以“季冬诛”代指判处死刑或身处死境。 唐.李商隐《哭虔州杨侍郎》:“深知狱吏贵,几迫季冬诛。” 季冬诛相关 五羖五色瓜五色线五色药五色诏五色露五角六张五言长城五谏五车书五里雾五陵少年五马渡江五鼎烹五鼎食五鼓歌井中泥井渫莫食井络井蛙之见井蛙醯鸡亚仙元和亚夫得剧孟亡戟得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𨜣 每日一成语:一知片解 每日一词语:亮皮子 每日一诗词:忆秦娥 为南溪廖氏题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