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金作赎刑 金:黄金。 古代犯人误犯刑律,允许出金赎罪。语出《书.舜典》:“金作赎刑。”孔安国传:“金,黄金。误而入刑,出金以赎罪。”汉.王符《潜夫论.述赦》:“金作赎刑,赦作宥罪,皆谓良人吉士,时有过误,不幸陷离者尔。”《梁书.武帝纪中》:“诏曰:‘金作赎刑’,有闻自昔;入缣以免,施于中代。民悦法行,莫尚乎此。’” 金作赎刑相关 冠挂馆人廋屦管鲍之风管鲍志管华岐管宁管萧管夷吾管幼安管中窥豹 可见一斑冠沐猿鹳鸣广寒夜捣广陵故事归沧浪归东山归管宁归马知津归去归五湖归元先轸圭筚圭窦圭剪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𥡷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暉煜 每日一诗词:寄林处士景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