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金作赎刑 金:黄金。 古代犯人误犯刑律,允许出金赎罪。语出《书.舜典》:“金作赎刑。”孔安国传:“金,黄金。误而入刑,出金以赎罪。”汉.王符《潜夫论.述赦》:“金作赎刑,赦作宥罪,皆谓良人吉士,时有过误,不幸陷离者尔。”《梁书.武帝纪中》:“诏曰:‘金作赎刑’,有闻自昔;入缣以免,施于中代。民悦法行,莫尚乎此。’” 金作赎刑相关 食蛤梨食蛤蜊食角食跖食蹯食车食馔一口食马留肝食鱼食鱼人食鸡肋飡英飣坐飣座梨飧蔗飨爰居餐毡餐毡使餐毡苏餐腥啄腐餐英餐薇餐霞餐霞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𤱸 每日一成语:踏破芒鞋没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每日一词语:護符 每日一诗词:来鹤诗赠周玄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