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 古代礼制规定男女结婚年龄为:男子三十,女子二十。语出《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明.西周生《醒世姻缘传》四四回:“古人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使其气血充足,然后行其人道,所以古人往往多寿。” 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相关 任末题衣任氏窖粟任风波任黎伊于胡厎伊吕伊周伊川叹伊川披发伊戾祸宋伊洛之学伊籍一拜伍员杀身伏猎侍郎伏羲初制伏虎威伏青蒲伏龙凤雏伐冰之家伐山语伐性之斧伐木伐枳之咏伐柯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鶴 每日一成语:火妻灰子 每日一词语:旳旳 每日一诗词:走笔和袁起岩元夕前一夜雪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