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发书置水 唐.欧阳询等编修《艺文类聚》卷五十引《华阳国志》:“赵琰为青州刺使,有贵要嘱托,琰于庭事前置大器水,发书,悉投置水中,无有所报。” 又引《鲁国先贤传》:“孔翊(音yì)为洛阳令,置水庭前,得嘱托书,皆投水中,一无所发。弹治贵戚,无所回避。” 赵琰、孔翊不惧权贵,不徇私情,把因私枉法、拜托他通融的事,一概加以拒绝。 旧以此用为官吏清正、不徇私弊的典故。 北周.庾信《丘乃敦崇传》:“清不置水,明非举烛。” 发书置水相关 嘉亨嘉石颊上加毛贾长沙贾𫜹贾傅贾家才贾家虎子贾娘贾妻含笑贾生贾生吊屈贾生流寓贾生年少贾谊贾谊才贾谊长沙贾谊辞明主贾谊书贾谊贤假东壁辉假器驾鼎湖龙架栋汗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𤨍 每日一成语:謇谔之节 每日一词语:慴懼 每日一诗词:送郝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