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生杀与夺 同“生杀予夺”。《通典.职官三》:“《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爵禄废置,生杀与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郭沫若《奴隶制时代》三:“对于这些种族奴隶,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 见“生杀予夺”。郭沫若《奴隶制时代》3:“对于这些奴隶,国家是操有~之大权的。” 生杀与夺相关 通都大邑通险畅机通风报信通风讨信通首至尾逞奇眩异逞妍斗色逞娇呈美逞娇斗媚逞工炫巧逞己失众逞异夸能逞强好胜逞强称能逞心如意逞怪披奇速战速决造作矫揉造化弄人造因结果造天立极造微入妙造恶不悛造极登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𥑦 每日一成语:计日指期 每日一词语:冷嘲熱罵 每日一诗词:和衍公约看杏花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