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大杀风景 源见“烧琴煮鹤”。原指损坏美好的风光景物。后泛指败人兴致,使人扫兴。鲁迅《书信集.致山本初枝》:“龙华的桃花虽已开,但警备司令部占据了那里,大杀风景,游人似乎也少了。” 述宾 大大破坏美好的景致。常指在欢乐的场合,出现使人扫兴的事,败坏了大家的兴致。鲁迅《致山本·初枝》:“龙华的桃花虽已开,但警备司令部占据了那里,~,游人似乎也少了。”△贬义。用于描写败兴之情状。→败兴而归 焚琴煮鹤←→尽欢而散 锦上添花。也作“大煞风景”、“大煞风趣”。 大杀风景相关 吞炭漆身吞爻吞牛吞白凤吞象吞鸟梦吞鸟梦花吟式微吟扣僧门吟泽畔吟烛吟猿吟生南越思吟白石吟越吟龙吠尧吠尧桀犬吠尧跖尨吠尧跖狗吠日吠非其主否去泰来否往泰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𦋩 每日一成语:探头探脑 每日一词语:蘆粟 每日一诗词:桃萼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