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书检索器 > 温公琐语(宋)司马光撰; 张希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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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业公所房屋并入洋货业长生会内办理公益碑光绪三十四年
- 重修杭线会馆碑记民国二年
- 重修香业公所办理善举碑民国九年
- 第十一目 粮食业
- 长洲县严禁山塘镇斛手脚夫擅立陋规阻市病商碑康熙二十一年
- 吴县严禁船户脚夫把持阻扰粮食豆行上下货物碑道光八年
- 吴县严禁盘户脚夫霸持地段滋扰米行挑送米石碑道光二十二年
- 吴江盛泽镇米业公所碑记光绪四年
- 常熟昭文二县严禁米业行户擅用无烙之斛碑光绪二十九年
- 豆米杂粮业声叙公所缘由重整规条碑民国八年
- 第十二目 南北货业
- 苏州府严禁南濠牙户截抢商船客货碑天启七年
- 苏州府严禁关棍假冒盘诘拦诈南货土产货船碑顺治七年
- 长洲县永禁糖果铺户当官碑康熙十五年
- 常熟县蠲免姜笋二税永为遵照旅行碑康熙二十一年
- 长州县革除腌腊商货浮费碑乾隆七年
- 猪行公建毗陵公墅碑乾隆二十七年
- 元长吴三县饬示枣帖牙户概行领用会馆烙印官斛碑嘉庆十八年
- 海货业设立永和公堂办理同业善举碑同治十二年
- 元和县为猪行公置猪客留宿处所永禁地棍借端滋扰碑同治十三年
- 猪业毗陵会馆平减猪价钱串用力碑光绪三年
- 元长吴三县禁止私相兜揽南枣橙桔等货碑光绪二十三年
- 第十三目 酱酒菜厨面饼业
- 常熟县禁止滥派面铺税银碑康熙十二年
- 长洲县为醴源公所议定公[石且]给示永守碑道光二十四年
- 苏州府为肉店同业创建三义公所并置义地给示晓谕碑道光二十五年
- 苏州府为酱坊业创建公所禁止官酱店铺营私碑同治十二年
- 长洲县禁盗卖僭占面业公所公产碑光绪二十五年
- 酒馆业集资移设公所仍照旧规办理碑光绪二十八年
- 第十四目 柴炭煤烛业
- 苏州府严禁索诈南来柴炭油纸货船碑顺治七年
- 元长吴三县永禁封捉煤炭树柴船只碑嘉庆十四年
- 苏州府禁革烛业行头名目借端科派碑道光二年
- 烛业东越会馆议定各店捐输碑道光六年
- 元长吴三县永禁烛匠霸停工作碑道光六年
- 烛业创建东越会馆颠末记道光八年
- 吴县禁止在柏油公所公地堆积污秽有碍行走碑道光十五年
- 吴县为东越会馆房契失慎烧毁给示勒石碑道光二十五年
- 元和县为烛业伙友听凭店主自行择用永禁把持生事碑道光二十七年
- 苏州府严禁勒派春秋祭祀等项供烛借端滋扰烛店碑道光三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