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书检索器 > 范旭东熊尚厚
请找《民国人物传》,本页只是提供线索,不代表本站有该书。
详细目录请点击查看:fb19604.html,或使用【丛书检索器】检索。
- 刺绣业创立锦文公所缘起碑光绪十年
- 吴县永禁占泊绸庄船埠码头碑光绪十三年
- 元长吴三县为纱缎机业宋季记等拨款添设义塾给示晓谕碑光绪十五年
- 苏州府为纱缎机业添设蒙养小义塾刊送章程给示晓谕碑光绪十五年
- 吴县为盖印给发吴兴会馆公产照契抄册给示晓谕碑光绪十八年
- 元长吴三县为花素缎机四业各归主顾不得任意搀夺碑光绪二十四年
- 吴兴会馆房产新旧契照碑光绪二十五年
- 第二目 棉布洋布业
- 苏州府为永革布行承值当官碑崇祯四年
- 苏州府为核定踹匠工价严禁恃强生事碑康熙九年
- 苏州府为永禁踹匠齐行增价碑康熙三十二年
- 常熟县染户具控三弊碑康熙三十三年
- 苏州府约束踹匠碑康熙四十年
- 长吴二县禁立踹匠会馆碑康熙五十四年
- 长洲吴县踹匠条约碑康熙五十九年
- 苏州府永禁虎丘开设染坊污染河道碑乾隆二年
- 元长吴三县永禁踹匠借端齐行碑乾隆四年
- 常熟昭文二县禁革染铺当官碑乾隆三十一年
- 苏州府议定踹匠工价碑乾隆四十四年
- 元长吴三县会议踹布工价给发银两碑乾隆六十年
- 吴县永禁踹坊垄断把持碑道光十二年
- 苏州府为照章听布号择坊发踹给示遵守碑道光十四年
- 布业建立尚始公所办理善举碑同治八年
- 苏州府为[口弗]布染坊业建立公所议定章程办理善举给示晓谕碑同治九年
- 苏州府为踹价遵照定章不准把持克减给示永遵碑同治十一年
- 尚始公所补给陆惠卿地价碑光绪十九年
- 吴县为印花染匠把持行市给示谕禁碑光绪三十三年
- 第三目 造纸印书业
- 元长吴三县严禁纸作坊工匠把持停工勒增工价碑乾隆二十一年
- 元长吴三县详定纸匠章程碑乾隆五十八年
- 吴县禁书坊印手把持行市碑道光二十五年
- 纸业创立两宜公所购置房基文契碑同治九年
- 纸业两宜公所办理同业善举碑同治九年
- 吴县为蜡笺纸业创建绚章公所办理善举给示晓谕碑同治十一年
- 元长吴三县为纸业出进概用制钱给示碑同治十三年
- 书业捐资重建崇德公所碑同治十三年
- 纸业兴建两宜公所缘起碑光绪三年
- 吴县为禁止蜡笺作坊做手私立行头聚众把持给示碑光绪十五年
- 吴县为蜡笺纸业公议规条给示遵守碑光绪二十年
- 第四目 土木建筑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