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阳抑阴

    扶助阳气以抑制阴寒邪气治法,见《医门法律》卷一。该法为温补学派治疗立法的主要依据,认为“天之大宝,只此一丸红日;人之大宝,只此一息真阳”,“故阳性畏其衰,阴性畏其盛”(《类经附翼·大宝论》),因此治病提倡扶阳抑阴,以保全生化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