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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劄子、疏、狀
本朝百年無事劄子
- 此篇極精神骨髓,荊公所以直入神宗之脅,全在說仁廟處,可謂搏虎屠龍手。
臣前蒙陛下問及本朝所以享國百年、天下無事之故。臣以淺陋,誤承聖問,迫於日晷,不敢久留,語不及悉,遂辭而退。竊惟念聖問及此,天下之福,而臣遂無一言之獻,非近臣所以事君之義,故敢冒昧而粗有所陳。
伏惟太祖躬上智獨見之明,而周知人物之情偽,指揮付托必盡其材,變置施設必當其務。故能駕馭將帥,訓齊士卒,外以捍諸邊,內以平中國。於是除苛賦,止虐刑,廢強橫之藩鎮,誅貪殘之官吏,躬以簡儉為天下先。其於出政發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為事。太宗承之以聰武,真宗守之以謙仁,以至仁宗、英宗,無有逸德。此所以享國百年而天下無事也。
仁宗在位,歷年最久。臣於時實備從官,施為本末,臣所親見。嘗試為陛下陳其一二,而陛下詳擇其可,亦足以申鑒於方今。
伏惟仁宗之為君也,仰畏天,俯畏人,寬仁恭儉,出於自然。而忠恕誠愨,終始如一,未嘗妄興一役,未嘗妄殺一人,斷獄務在生之,而特惡吏之殘擾。寧屈己棄財於外敵,而終不忍加兵。刑平而公,賞重而信。納用諫官御史,公聽並觀,而不蔽於偏至之讒。因任衆人耳目,拔舉疏遠,而隨之以相坐之法。蓋監司之吏以至州縣,無敢暴虐殘酷,擅有調發,以傷百姓。自夏人順服,蠻夷遂無大變,邊人父子夫婦,得免於兵死,而中國之人,安逸蕃息,以至今日者,未嘗妄興一役,未嘗妄殺一人,斷獄務在生之,而特惡吏之殘擾,寧屈己棄財於夷狄而不忍加兵之效也。大臣貴戚、左右近習,莫敢強橫犯法,其自重慎或甚於閭巷之人。此刑平而公之效也。募天下驍雄橫猾以為兵,幾至百萬,非有良將以御之,而謀變者輒敗。聚天下財物,雖有文籍,委之府史,非有能吏以鉤考,而斷盜者輒發。兇年饑歲,流者填道,死者相枕,而寇攘輒得。此賞重而信之效也。大臣貴戚、左右近習,莫能大擅威福,廣私貨賂,一有奸慝,隨輒上聞。貪邪橫猾,雖間或見用,未嘗得久。此納用諫官、御史,公聽并觀,而不蔽於偏至之讒之效也。自縣令京官以至監司臺閣,升擢之任,雖不皆得人,然一時之所謂才士,亦罕蔽塞而不見收舉者。此因任衆人之耳目、拔舉疏遠而隨之以相坐之法之效也。升遐之日,天下號慟,如喪考妣,此寬仁恭儉出於自然,忠恕誠愨,終始如一之效也。
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無親友群臣之議。人君朝夕與處,不過宦官女子,出而視事,又不過有司之細故,未嘗如古大有為之君,與學士大夫討論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勢,而精神之運有所不加,名實之間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見貴,然小人亦得廁其間。正論非不見容,然邪說亦有時而用。以詩賦記誦求天下之士,而無學校養成之法。以科名資曆敘朝廷之位,而無官司課試之方。監司無檢察之人,守將非選擇之吏。轉徙之亟既難於考績,而遊談之衆因得以亂真。交私養望者多得顯官,獨立營職者或見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雖有能者在職,亦無以異於庸人。農民壞於徭役,而未嘗特見救恤,又不為之設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雜於疲老,而未嘗申敕訓練,又不為之擇將,而久其疆場之權。宿衛則聚卒伍無賴之人,而未有以變五代姑息羈縻之俗。宗室則無教訓選舉之實,而未有以合先王親疏隆殺之宜。其於理財,大抵無法,故雖儉約而民不富,雖憂勤而國不強。賴非夷狄昌熾之時,又無堯、湯水旱之變,故天下無事,過於百年。雖曰人事,亦天助也。蓋累聖相繼,仰畏天,俯畏人,寬仁恭儉,忠恕誠愨,此其所以獲天助也。
伏惟陛下躬上聖之質,承無窮之緒,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終,則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臣不敢輒廢「將明」之義,而苟逃諱忌之誅。伏惟陛下幸赦而留神,則天下之福也。取進止。
- 自本朝以下,節節議得的確,而荊公所欲為朝廷節節立法措注處,亦自可見。神廟所以以伊傅周,召任之信之而惜也。荊公之志雖劖畫,而學問淵源則得之講習考覈者多,而非出於疏通博大之養也。沉其強愎自用,得之天授而偏見所向。至於并其同心同志,稍稍隔絕,及其位高勢危,寵專而氣銳。所以材佞之士,得投間以入,而平生所自喜者,反為左右所閼而國家亦多故矣。惜哉!
上五事劄子
- 荊公建變法之議,存之。
陛下即位五年,更張改造者數千百事,而為書具,為法立,而為利者何其多也。就其多而求其法最大、其效最晚、其議論最多者,五事也:一曰和戎,二曰青苗,三曰免役,四曰保甲,五曰市易。今青唐、洮、河,幅員三千餘里,舉戎羌之眾二十萬獻其地,因為熟戶,則和戎之策已效矣。昔之貧者舉息之於豪民,今之貧者舉息之於官,官薄其息而民救其乏,則青苗之令已行矣。惟免役也、保甲也、市易也,此三者有大利害焉。得其人而行之,則為大利,非其人而行之,則為大害;緩而圖之,則為大利,急而成之,則為大害。
傳曰:「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說攸聞。」若三法者,可謂師古矣。然而知古之道,然後能行古之法,此臣所謂大利害者也。蓋免役之法,出於《周官》所謂府、史、胥、徒,《王制》所謂「庶人在官」者也。然而九州之民,貧富不均,風俗不齊,版籍之高下不足據。今一旦變之,則使家至戶到,均平如一,舉天下之役,人人用募,釋天下之農,歸於畎畝,苟不得其人而行,則五等必不平,而募役必不均矣。保甲之法,起於三代丘甲,管仲用之齊,子產用之鄭,商君用之秦,仲長統言之漢,而非今日之立異也。然而天下之人,鳧居雁聚,散而之四方而無禁也者,數千百年矣。今一旦變之使行,什伍相維,鄰里相屬,察奸而顯諸仁,宿兵而藏諸用,苟不得其人而行之,則搔之以追呼,駭之以調發,而民心搖矣。市易之法,起於周之司市,漢之平準。今以百萬緡之錢,權物價之輕重,以通商而貰之,令民以歲入數萬緡息。然甚知天下之貨賄未甚行,竊恐希功幸賞之人,速求成效於年歲之間,則吾法隳矣。臣故曰:三法者,得其人,緩而謀之則為大利;非其人,急而成之則為大害。故免役之法成,則農時不奪,而民力均矣;保甲之法成,則寇亂息,而威勢強矣;市易之法成,則貨賄通流,而國用饒矣。
論館職劄子
- 若今之經筵官,當亦準此博訪考言,以為儲養公卿之選。
臣伏見今館職一除,乃至十人,此本所以儲公卿之材也。然陛下試求以為講官,則必不知其誰可;試求以為諫官,則必不知其誰可;試求以為監司,則必不知其誰可;此患在於不親考試以實故也。《孟子》曰:「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今所除館職,特一二大臣以為賢而已,非國人皆曰賢。國人皆曰賢,尚未可信用,必躬察見其可賢而後用,況於一二大臣以為賢而已,何可遽信而用也?
臣願陛下察舉眾人所謂材良而行美、可以為公卿者,召令三館祗候。雖已帶館職,亦可令兼祗候。事有當論議者,召至中書,或召至禁中,令具條奏是非利害及所當設施之方。及察其才可以備任使者,有四方之事,則令往相視問察,而又或令參覆其所言是非利害。其所言是非利害,雖不盡中義理可施用,然其於相視問察能詳盡而不為蔽欺者,即皆可以備任使之才也。其有經術者,又令講說。如此至於數四,則材否略見,然後罷其否者而召其材者,更親訪問以事。訪問以事,非一事而後可以知其人之實也,必至於期年,所訪一二十事,則其人之賢不肖審矣,然後隨其材之所宜任使,其尤材良行美可與謀者,雖嘗令備訪問可也。此與用一二大臣薦舉,不考試以實而加以職,固萬萬不侔。
然此說在他時或難行。今陛下有堯、舜之明,洞見天下之理,臣度無實之人不能蔽也,則推行此事甚易。既因考試可以出材實,又因訪問可以知事情,所謂敷納以言,明試以功,用人惟己,辟四門、明四目、達四聰者,蓋如此而已。以今在位乏人上下壅隔之時,恐行此不宜在眾事之後也。
然巧言令色孔壬之人,能伺人主意所在而為傾邪者,此堯、舜之所畏,而孔子之所欲遠也。如此人,當知而遠之,使不得親近。然如此人亦有數,陛下博訪於忠臣良士,知其人如此,則遠而弗見;誤而見之,以陛下之仁聖,以道揆之,以人參之,亦必知其如此,知其如此,則宜有所懲。如此,則巧言令色孔壬之徒消,而正論不蔽於上。今欲廣聞見,而使巧言令色孔壬之徒得志,乃所以自蔽。畏巧言令色孔壬之徒為害,而一切疏遠群臣,亦所以自蔽。蓋人主之患在不窮理,不窮理則不足以知言,不知言則不足以知人,不知人則不能官人,不能官人則治道何從而興乎?
陛下堯、舜之主也,其所明見,秦、漢以來欲治之主,未有能仿佛者,固非群臣所能窺望。然自堯、舜、文、武皆好問以窮理,擇人而官之以自助,其意以為王者之職,在於論道,而不在於任事,在於擇人而官之,而不在於自用。願陛下以堯、舜、文、武為法,則聖人之功必見於天下,至於有司叢脞之務,恐不足以棄日力、勞聖慮也。以方今所急為在如此,敢不盡愚。
臣愚才薄,然蒙拔擢,使豫聞天下之事。聖旨宣諭富弼等,欲於講筵召對輔臣,討論時事,顧如臣者,材薄不足以望陛下之清光,然陛下及此言也,實天下幸甚。自備位政府,每得進見,所論皆有司叢脞之事,至於大體,粗有所及,則迫於日晷,已復旅退。而方今之事,非博論詳說,令所改更施設、本末先後、大小詳略之方,已熟於聖心,然後以次奉行,則治道終無由興起。然則如臣者,非蒙陛下賜之從容,則所懷何能自竭?蓋自古大有為之君,未有不始於憂勤而終於逸樂。今陛下仁聖之質,秦、漢以來人主未有企及者也,於天下事又非不憂勤,然所操或非其要,所施或未得其方,則恐未能終於逸樂、無為而治也,則於博論詳說豈宜緩?然陛下欲賜之從容,使兩府並進,則論議者眾而不一,有所懷者或不得自竭,謂宜使中書密院迭進,則人各得盡其所懷,而陛下聽覽亦不至於煩。
陛下即以臣言為可,乞明喻大臣,使各舉所知,無限人數,皆實封以聞。然後陛下推擇,召置以為三館祗候。其不足取者,旋即罷去,則所置雖多,亦無所害也!
相度牧馬所舉薛向劄子
- 區畫處甚悉。
臣等竊觀自古國馬盛衰,皆以所任得人失人而已。汧、渭之間,未嘗無牧,而非子獨能蕃息於周。河隴之間,未嘗無牧,而張萬歲獨能蕃息於唐。此前世得人之明效也。使得人而不久其官,久其官而不使得專其事,使得專其事而不臨之以賞罰,亦不可以成功。今臣等相度陝西一路買馬監牧利害大綱,已具奏聞。
伏見權陝西轉運副使薛向,精力強果,達於政事,河北便糴,陝西榷鹽,皆有已試之效。今來相度陝西馬事,尤為詳悉。臣等前奏已乞就委薛向提舉陝西買馬及監牧公事,今欲乞降指揮,許令久任。緣今來馬價,多出於解池鹽利、三司所支銀綢絹等,又許令陝西轉運司兌換見錢。今薛向既掌解鹽,又領陝西財賦,則通融變轉,於事為便。兼臣等訪問得薛向陝西係官空地,可以興置監牧處甚多,若將來稍成次第,即可以漸興置。
監得西戎之馬,牧之於西方,不失其土性,一利也。因未嘗耕墾之地,無傷於民,二利也。因向之材而就令經始,三利也。又河北有河防塘泊之患,而土多舄鹵不毛,戎馬所屯,地利不足。諸監牧多在此路,所占草地多是肥饒,而馬又不堪,未嘗大孳息。若陝西興置監牧,漸成次第,即河北諸監有可存者,悉以陝西良馬易其惡種;有可廢者,悉以肥饒之地賦民。於地不足而馬所不宜之處,以肥饒之地賦民,而收其課租,以助戎馬之費。於地有餘而馬所宜之處,以未嘗耕墾之地牧馬,而無傷於民。此又利之大者也。
如允臣等所奏,即乞薛向所奏舉官員及論改舊弊,朝廷一切應副,成功則無愛賞,敗事則無憚罰。如此則臣等保任薛向必能上副朝廷改法之意。如將來敗事,臣等各甘同罪。取進止。
進戒疏
- 於亮陰初以聲色二字為遠佞人之本,便是荊公得力的學問。
臣某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臣竊以為陛下既終亮陰,考之於經,則群臣進戒之時,而臣待罪近司,職當先事有言者也。
竊聞孔子論為邦,先放鄭聲,而後曰遠佞人,仲虺稱湯之德,先不邇聲色,不殖貨利,而後曰用人惟己。蓋以謂不淫耳目於聲色玩好之物,然後能精於用志;能精於用志,然後能明於見理;能明於見理,然後能知人;能知人,然後佞人可得而遠,忠臣良士與有道之君子,類進於時有以自竭,則法度之行、風俗之成,甚易也。若夫人主雖有過人之材,而不能早自戒於耳目之欲,至於過差,以亂其心之所思,則用志不精;用志不精,則見理不明;見理不明,則邪說詖行必窺間乘殆而作,則其至於危難也豈難哉。
伏惟陛下即位以來,未有聲色玩好之過聞於外,然孔子聖人之盛,尚自以為七十而後敢縱心所欲也。今陛下以鼎盛之春秋,而享天下之大奉,所以惑移耳目者為不少矣,則臣之所豫慮,而陛下之所深戒,宜在於此。天之生聖人之材甚吝,而人之值聖人之時甚難。天既以聖人之材付陛下,則人亦將望聖人之澤於此時。伏惟陛下自愛以成德,而自強以赴功,使後世不失聖人之名,而天下皆蒙陛下之澤,則豈非可願之事哉?
臣愚不勝拳拳,惟陛下恕其狂妄,而幸賜省察。
上時政疏
- 荊公劫主上之知處,往往入人主肘腋。細看自覺與他人不同。
臣某昧死再拜上疏尊號皇帝陛下:臣竊觀自古人主享國日久,無至誠惻怛憂天下之心,雖無暴政虐刑加於百姓,而天下未嘗不亂。自秦已下,享國日久者,有晉之武帝、梁之武帝、唐之明皇。此三帝者,皆聰明智略有功之主也。享國日久,內外無患,因循苟且,無至誠惻怛憂天下之心,趨過目前,而不為久遠之計,自以禍災可以無及其身,往往身遇災禍而悔無所及。雖或僅得身免,而宗廟固已毀辱,而妻子固已困窮,天下之民固已膏血塗草野,而生者不能自脫於困餓劫束之患矣。夫為人子孫,使其宗廟毀辱,為人父母,使其比屋死亡,此豈仁孝之主所宜忍者乎?然而晉、梁、唐之三帝以晏然致此者,自以為其禍災可以不至於此,而不自知忽然已至也。
蓋夫天下至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維持,非眾建賢才不足以保守。苟無至誠惻怛憂天下之心,則不能詢考賢才,講求法度。賢才不用,法度不修,偷假歲月,則幸或可以無他,曠日持久,則未嘗不終於大亂。
伏惟皇帝陛下有恭儉之德,有聰明睿智之才,有仁民愛物之意,然享國日久矣,此誠當惻怛憂天下,而以晉、梁、唐三帝為戒之時。以臣所見,方今朝廷之位,未可謂能得賢才,政事所施,未可謂能合法度。官亂於上,民貧於下,風俗日以薄,財力日以困窮,而陛下高居深拱,未嘗有詢考講求之意。此臣所以竊為陛下計而不能無慨然者也。
夫因循苟且,逸豫而無為,可以僥幸一時,而不可以曠日持久。晉、梁、唐三帝者不知慮此,故災稔禍變生於一時,則雖欲復詢考講求以自救,而已無所及矣。以古準今,則天下安危治亂,尚可以有為。有為之時,莫急於今日,過今日,則臣恐亦有無所及之悔矣。然則以至誠詢考而眾建賢才,以至誠講求而大明法度,陛下今日其可以不汲汲乎?《書》曰:「若藥不瞑眩,厥疾弗瘳。」臣願陛下以終身之狠疾為憂,而不以一日之瞑眩為苦。
臣既蒙陛下采擢,使備從官,朝廷治亂安危,臣實預其榮辱,此臣所以不敢避進越之罪,而忘盡規之義。伏惟陛下深思臣言,以自警戒,則天下幸甚。
辭集賢校理狀
- 荊公於清要之選,每每固辭至於八九。予僅錄此首與辭同脩起居注之二,以見公之難進之概云。
右臣今月二十二日準中書差人齎到敕牒一道,除臣集賢校理。
聞命震怖,不知所以。伏念臣頃者再蒙聖恩召試,臣以先臣未葬,二妹當嫁,家貧口眾,難住京師,乞且終滿外任,比蒙矜允,獲畢所圖。而門衰祚薄,祖母、二兄、一嫂,相繼喪亡,奉養婚嫁葬送之窘,比於向時為甚。所以今茲才至闕下,即乞除一在外差遣,不願就試。
以臣疵賤,謬蒙拔擢,至於館閣之選,豈非素願所榮。然而不願就試,正以舊制入館則當供職一年,臣方甚貧,勢不可處。此臣所以不敢避干譽朝廷之罪,而苟欲就其營養之私。不圖朝廷不加考試,有此除授。臣若避犯命之罰,受而不能自列,則是臣前所乞為以私養要君,而誤陛下以無名加寵也。又聞朝廷特與推恩,不候一年,即與在外差遣,且一年供職,乃是朝廷舊制,臣以何名,敢當此恩,而累朝廷隳廢久行公共之法?
又見新制,近臣薦舉官吏,非條詔指揮,不得用例施行。令出已來,未能十日。今臣有此除授,乃因近臣薦舉,不加考試,又非條詔指揮,臣雖不肖,獨何敢冒過分之寵,而以身為廢法之首乎?
伏望聖慈察臣本意,從臣私欲,追還所授,特與除一在外合入差遣,則使公義不虧於上,私行不失於下,臣不任激切祈恩待報之至。所有敕牒,臣不敢受,謹具狀奏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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