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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昌鄧嶧亭墓表
作者:方苞 清
本作品收錄於《方苞集/13

雍正十三年夏,東昌鄧鍾岳將告歸,以曩所述贈君及田安人《行略》示余。曰:「吾故知子於誌表之文,雖親故無假。非敢以私請也,將以入宗譜,惟子討論焉!」發而觀之,皆庸行所宜。然有難焉者,贈君十歲喪母,嗣喪繼母至再。父歿,承重喪大父母,衰麻不絕於身者近二十年,皆能稱情以赴於禮。其為國子監學錄,年未及三十。丁內艱,念大父官閩南,父官代北,代父服勤侍大父,遂不復補官。余嘗過東昌,無老少皆稱鍾岳孝悌修飭,具言其家法。雖未指目君之為人,而鍾岳所述之無虛溢可知矣。

昔余大父為學官於蕪湖,君之大父參議公適司蕪關,降爵列而為友。余於鍾岳未見而相知。既訂交,果不悖於所聞。其家法之善,又親得之於其鄉人,故特表而出之,使天下知為人祖父者宜慎行其身以開其子孫,而子孫能賢亦以徵信其祖若父之善行。又鍾岳不以誌表屬余,乃所以重其親,信於友。而余之不能已於言,端由於是焉。田安人與君比意同力,以事親長。歲庚午,君侍大父母於家。聞父疾,赴山右,而參議忽遘疾甚危,邢宜人篤老。安人承凶,臨於別室易衣奉姑而侍舅疾。比參議之終,邢宜人未知有子之喪也。嗚呼!是可則也已。

君諱基哲,字騫之,號嶧亭,以太學生授鄒縣教諭,遷國子監學錄。生於順治乙未年二月,卒於康熙辛巳年十月,享年四十有一。以雍正元年覃恩敕贈承德郎、翰林院修撰。田氏為同郡名族。安人,歲貢生諱官芳次女。生於順治丙申年三月,卒於雍正癸卯年三月,享年六十有八,敕封安人。子男四人:鍾岳,康熙辛丑進士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歷官禮部侍郎,雍正十一年以奏對失辭降一級調用;次鍾音,雍正丙午舉人,揀選知縣;鍾敘,鍾一,雍正己酉同榜舉人。女五人,並適士族。孫男六人。雍正乙巳十一月合葬參議公墓右第一穴。桐城方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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