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书目 > 河洛定议赞
书名 | 《河洛定议赞》 |
作者 | |
版本 | 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
下落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
内容 | 《河洛定议赞》·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喻国人撰。其说以伏羲则《河图》画《乾》、《坎》、《艮》、《震》四卦,则《洛书》画《巽》、《离》、《坤》、《兑》四卦。由《河图》四卦得《讼》、《遯》十六阳卦,由《洛书》四卦得《家人》、《中孚》十六阴卦。合《河》、《洛》迭为上下而得《否》、《姤》、《履》、《泰》三十二阴阳配合之卦。且以揲蓍之数不惟康节茫然,即一行亦属妄附。自以《河》、《洛》之议,至此书而始定。书成,且祭河洛之神及天地四圣,为文以告。其诞至此,又何异于中风狂走者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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