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总检察厅 官署名。北洋军阀政府于1912年根据《中华民国法院编制法》而设立的最高监察机关,与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相配设置。总检察厅设总检察长一人,检察官二人以上。职权是根据刑事诉讼律或其他法律规定,实行搜查,提出公诉,并监督判决执行,按民事诉讼律或其他法令规定,为诉讼人办理特定事项。 总检察厅相关 算学馆雕版印刷术官修史书古文运动天台宗法相宗华严宗禅宗律宗密宗净土宗景教摩尼教袄教伊斯兰教江东犁营建长安城五代十国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䴞 每日一成语:握炭流汤 每日一词语:醉琼枝 每日一诗词:题越人贺韩司户令子得举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