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

简称中部同盟会。1910年(宣统二年)宋教仁、谭人凤等在东京邀集十一个省区的同盟会分会会长开会,讨论革命中心的转移和进行革命的步骤问题。宋教仁提出“在边地进行为下策,在长江流域进行为中策,在首都和北方进行为上策”的“革命三策”。会议认为以中策为宜,决定组织中部同盟会作为沿江地区革命运动的直接领导机关。由于经费问题和参加广州黄花岗起义,筹组工作暂时搁浅。次年黄花岗起义失败后,于7月31日(闰六月六日)在上海召开正式成立大会,定名为同盟会中部总会,宣言表示“奉东京本部为主体,认南部分会为友邦”,章程规定“以推覆清政府,建设民主的立宪政体为主义”。中部总会设于上海,置会长一人,暂时虚位待贤,推举宋教仁、谭人凤、陈其美等五人为总务干事,集体主持会务。派人到湖南、安徽、湖北、四川等省活动建立分会,而以湖北作为发动起义的重点地区,积极促进武汉地区革命团体文学社和共进会的联合,从而对武昌起义的发动和成功起了重要作用。上海光复后,同盟会东京本部迁回上海,中部总会遂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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