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大理院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大理院相关 方清起义四镇之乱四王二帝之乱泾原之变永贞革新二王八司马改革平定刘辟平定李锜平定吴元济偷袭蔡州平定李师道牛李党争宋申锡案南衙北司之争甘露之变平定刘稹武宗灭佛唐末农民大起义浙东起义徐泗起义泗州之役王仙芝、黄巢起义汝州之役荆门之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𢚎 每日一成语:计日奏功 每日一词语:榛梗 每日一诗词:赋得秋江晚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