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民政部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由巡警部改设,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承政(总务)、参议(议订法令章程)两厅及民治(地方行政)、警政、疆里、营缮、卫生五司。所属还有内城巡警总厅、外城巡警总厅、教养局、习艺所、巡警学堂、消防队等。1911年(宣统三年)尚书、侍郎改称大臣、副大臣。 民政部相关 围攻紫竹林八国联军己亥建储福州口日本专用租界条款辛丑条约辛丑各国和约庚子赔款庚款中俄奉天交地暂且章程增阿暂章交收东三省条约俄国撤兵条约辛亥革命清廷新政督办政务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癸卯学制废止科举清末编练三十六镇新军计划北洋六镇新军农工商部商部学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𦰖 每日一成语:条分缕晰 每日一词语:酒素 每日一诗词:颂古五十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