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更名田 又称更名地。清政府于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下令,将一部分原来明藩王所占土地给予“原种之人,令其耕种”,永为世业。即承认农民对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号为更名田。第二年,又鉴于更名田内, “输粮之外,又纳租银,重征为累”,改为“与民田一例输粮,免其纳租”。减轻了对这一部分农民的剥削。 更名田相关 高邮之战汉(陈友谅)鄱阳湖之战夏(明玉珍)行中书省宣政院怯薛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科差俸钞包银五户丝中统元宝交钞厘钞至元通行宝钞至大银钞至大通宝大元通宝至正通宝蒙古国子监蒙古翰林院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𧤼 每日一成语:説短道长 每日一词语:紫闕 每日一诗词:见湖南绣使陈益甫大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