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审刑院 宋代复审刑案的中央机构。宋初刑部、大理寺专掌刑狱。太宗为防官吏巧诋诬陷,奸伪卖法,乃加强对刑狱事务的控制。淳化二年(公元991年),于禁中增置审刑院,设知院事,详议等官。凡刑案经大理寺与刑部裁断后,报审刑院复查,由知院事及详议官签署意见,再上报中书,奏请皇帝决断。至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改定官制,审刑院撤销,并入刑部。 审刑院相关 季历为商牧师文王治岐文王访姜尚文王拘羑里文王决虞芮之讼文王伐崇孟津之会武王克商牧野之战前徒倒戈伯夷叔齐不食周粟箕子走朝鲜三监周公摄政武庚叛乱周公东征周公作洛外服分封制宗法制昭穆制周公制礼作乐五服五等爵制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𢢶 每日一成语:鸳帐凤帏 每日一词语:势不两立 每日一诗词:宿合溜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