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 政和限田

宋徽宗政和时的“限田”事件。乾兴限田失败后,土地兼并和隐田逃役的现象更加严重,而宋朝限田政策也发生了重大改变。徽宗颁发《政和令格》规定:品官之家在规定的占田限额之内,可免差役。又规定,一品限占百顷,二品九十顷,等而下之,八品限占二十顷,九品限占十顷。限外之田承担科差“悉同编户”。不仅放宽了品官占田限额,且限外之田不再没收充公或赏告者,而仅是“悉同编户”承担差役。此后,南宋高宗、孝宗、理宗时的多次限田,占田限额虽然屡有变化,但均恪守《政和令格》中“限外充役”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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