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 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李离相关 陆炳邵元节陶仲文段朝用龚可佩蓝道行胡大顺王金顾可学盛端明朱隆禧胡惟庸陈宁陈瑛马麟丁珏秦政学赵纬李芳严嵩严世蕃赵文华鄢懋卿周延儒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𨧫 每日一成语:成事不足,坏事有余 每日一词语:涟纹 每日一诗词:冶春口号(七首。寄昆山袁、吕、郭三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