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 刘惟谦 吴元年(1364)因有才学被推举。洪武初,历官刑部尚书。六年(1373)制定明朝新律,删繁除旧,轻重适宜。后因事被罢官。 【介绍】: 明初人,籍贯不详。以才学举,洪武初,历官刑部尚书。六年受命详定新律,删繁损旧,轻重得宜。经太祖裁定后颁行。后坐事免。 刘惟谦相关 郑遵谦沈宸荃沈履祥袁继咸张亮金声申甫江天一丘祖德温璜吴应箕尹民兴吴汉超庞昌胤谢球司石磐王湛鲁之玙马纯仁王台辅沈犹龙李待问章简陈子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𦫅 每日一成语:揎拳攞袖 每日一词语:诸亲好友 每日一诗词:春日白门写怀用高季迪韵(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