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 刘惟谦 吴元年(1364)因有才学被推举。洪武初,历官刑部尚书。六年(1373)制定明朝新律,删繁除旧,轻重适宜。后因事被罢官。 【介绍】: 明初人,籍贯不详。以才学举,洪武初,历官刑部尚书。六年受命详定新律,删繁损旧,轻重得宜。经太祖裁定后颁行。后坐事免。 刘惟谦相关 庸芮康辰康杰康昆康河康实康荣康厚康恺康绚康骈康泰康晔康铎康海康海康朗康焘康渊康谓康绩康绶康植康锡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㲾 每日一成语:明升暗降 每日一词语:细色 每日一诗词:病起荆江亭即事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