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交根钱 民国时期广西凌乐县政府对当地瑶等民族一种敲榨性剥削。当地县府掌握一部分“官田”,若要租种,首先携带鸡、酒等礼物去县衙申请租种,主管人同意后给划出一块土地,按播种籽面积先收取若干银元(1斤种籽面积,收取1块银元),名曰:“交根”,始发执照。这只是取得租佃权利,而租额则每年与政府对半分成,是一种残酷剥削。 交根钱相关 齐里克部齐努温卫齐墨克图齐巴克扎布齐齐克妣吉齐齐哈尔城齐里达罕礼齐努温河卫齐旺巴勒斋齐天萧后之诬齐齐尔里克盟齐默特多尔济齐齐哈尔清真寺齐默特色木丕勒齐巴克雅喇木丕勒齐齐哈尔至呼兰驿道齐齐哈尔至黑龙江驿道齐故尧公妻吐谷浑墓志之铭充本充善充固巴图鲁亦鲁亦儿坚亦马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𤮶 每日一成语:衒才扬己 每日一词语:煙侶 每日一诗词:颂古四十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