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吃人命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吃人命相关 龙沙纪略龙凭纪略龙突骑支龙泉务窑龙栗婆准龙龛手鉴龙龛手镜龙婆伽利龙鸠尸卑那龙州安抚司龙崩达把朗龙崩阿札拉龙潭安抚司龙薛婆阿支龙日格丹达尔龙州县志初稿龙凭藤峡纪略龙井建设者同盟龙州军民千户所龙泉葛泽长官司龙州军民指挥使司龙木头都留等一十二族军民千户所戊子江戊己校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𤡢 每日一成语:拱手让人 每日一词语:猛炬 每日一诗词:次韵蚤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