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吃人命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吃人命相关 沐仲易沐绍勋沐浴周沐朝弼沐川长官司沛者汰劣克沙比沙扎沙汗沙州沙全沙里沙陀沙苑沙剌沙亮沙班沙朗沙勒沙袋沙衮沙蜜沙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𤖽 每日一成语:推诚相信 每日一词语:裁造院 每日一诗词:寄保暹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