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地坝长官司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末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光同任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清顺治十六年(1659)归附,因呈请袭职迟延,部册无名,未准世袭,亦未颁给印信、号纸,仍称长官。住牧四川酉阳地坝(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境内)。后杨昌基继任。乾隆元年(1736),裁汰。原管土民220户,每年认纳秋粮68石8斗,折银27两4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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