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协尔邦勒空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辖、希约第巴及各地营官处置,重大案件呈噶伦审理。历来腐败黑暗,办理案件时,贪污受贿,刑讯逼供,或于佛像前采取掷骰、抽签、赌咒、捞滚油锅等“神判”方式裁决。 协尔邦勒空相关 黑里河黑谷路黑枪会黑虎羌黑鸣凤黑河州黑河府黑契丹黑洞钱黑党项黑倭尼黑崩龙黑得儿黑喇嘛黑鼠族黑僰濮黑旗军黑鞑靼黑水靺鞨黑水稽胡黑龙江城黑白昂邦黑讫支部黑汗王朝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𪠳 每日一成语:云过天空 每日一词语:造惡 每日一诗词:洪庆善郎中挽诗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