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土府同知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可拥有武装力量,选练土民丁壮为土兵,听从官府征调。给予印信、冠带、诰命。其考核、升迁、降调、革除、承袭隶吏部验封司。清沿明制,职责亦同。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土府同知相关 左能寨长官司左江革命根据地左江革命军事委员会右江右相右选右职右地代右江道右都督右叔沛氏右伊秩訾王右所土千户右部哈萨克右翼三万户右翼贝子旗右江农民运动右江工农民主政府右江镇安军民安抚司布土布山布丹布孔布主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𢯅 每日一成语:尊贤爱才 每日一词语:加鞭 每日一诗词:王君行丈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