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斯伯哈子资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斯伯哈子资伯克相关 杭西杭爱杭奕禄杭海岭杭霍卓杭州八旗驻防营志略枋头卦尔察部邽戎耶宁耶里耶沙耶律耶莫耶都耶鲁耶里只耶里直耶足吉耶枯扎耶律汀耶律白耶律苏耶律吼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𩎟 每日一成语:另当别论 每日一词语:莊主 每日一诗词:四月十七日侍立集英殿观进士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