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密喇布伯克相关 克锡克腾克新和卓克默河卫克什克腾庙克什克腾旗克列克里克克列兔台吉克孜库瓦尔克其克恰依克罗俄领占克孟牯羊苗克特缅之战克默尔河卫克默而河卫克什克腾温泉克邓威正台吉克孜尔千佛洞克图瓦尔伯克克灵推鲁乌托依克哷克雅克伯克克主杰·格雷贝桑克里耿解启蒙浅说克勒克雅喇克伯克克鲁伦巴尔和屯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𥼗 每日一成语:空室清野 每日一词语:璎玑 每日一诗词: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