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理藩院则例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年完成,累增至526条。用蒙、汉、满3种文字刊布。包括有蒙古行政、军事、朝贡、会盟、封爵、设官、刑罪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条文。是研究清代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理藩院则例相关 环海八族青山青龙青史青册青羌青岭青苗青保青叟青海青唐青税青稞青𪊲青山州青山集青牛神青龙河青仡佬青白盐青阳集青把都青苗会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𨼆 每日一成语:棺材瓤子 每日一词语:罗纹砚 每日一诗词:最明寺殿悟道后赠之助道颂五首